专访全国政协委员金李:建议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 降低信托产品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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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政协委员金李:建议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 降低信托产品的准入门槛
2024-03-08 19:10:00
养老是每年全国两会都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不仅是因为中国老龄人口众多,也是因为养老是我们每个人都迟早要面对的现实问题。解决14亿多人口的养老问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可负担”正是其中的关键词。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讲席教授、中国信托业协会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养老金融是普惠金融转型升级的方向之一。从概念上讲,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小微企业,也包括居民家庭。
  “然而,目前养老机构几乎只有最低端的政府公益慈善和最高端的顶级商业化机构,价格亲民适合中产的养老机构一票难求,相关产品和服务也严重滞后。由于养老产业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大量养老机构长期处于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状态。”金李直言。
  针对养老难、养老贵的民生痛点,金李认为信托业大有可为,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可以为养老客户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全面化的养老服务。他还建议开发符合普惠金融需要的税优型、慈善型养老信托产品,为中低收入及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和帮助。此外,金李还针对个人养老金“开户热、缴存冷”的现象和养老地产的发展方向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建议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
  《21世纪》:你曾多次提到信托机制在养老事业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并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基金,能否详细描绘一下你心目中信托助力养老的蓝图?
  金李:我主要从资金端和资产端两个方面来谈。我期待,未来资金端的养老金信托,能够有效弥补国家养老金的缺口。我国现在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0%,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降低,而且这个比例仍在下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预测,到2030年我国可能会有8-10万亿元养老金缺口,但目前我国仍然面临养老第一支柱偿付压力大、第二支柱覆盖面低、第三支柱正在起步的问题,所以需要市场化的养老金信托助力第二支柱发展。
  我还期待,未来资产端的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信托,能够助力大养老产业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构建多层次的大养老产业体系。目前养老机构几乎只有最低端的政府公益慈善和最高端的顶级商业化机构,价格亲民适合中产的养老机构一票难求,相关产品和服务也严重滞后。由于养老产业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大量养老机构长期处于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状态。而养老产业信托可以为养老产业提供长期资金,使资金来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
  此外,希望养老信托能够盘活老年人手中大量的金融资源,投放到国家高质量发展最需要的领域。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行为严重短期化,炒作频繁,造成了大量资金脱实向虚,缺乏优质的长期资本。短期资金必然带来短线的投资行为,而长期的养老资金更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1世纪》: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现状距离你心目中的蓝图有多远?还有哪些瓶颈需要突破?
  金李:当前国内的养老信托尚处于起步阶段,距离理想状态仍有一定距离。
  第一,当前养老信托模式较为单一,建议积极探索丰富的养老信托模式。养老信托作为一种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金融服务工具,应该拓展和创新模式,为养老客户提供更多元化、个性化、全面化的养老服务。例如,可以与医疗健康、适老科技、社会公益等领域进行有效结合,为养老客户提供优质的医疗资源和服务、智能的生活设施和体验、特色的慈善项目和活动等。
  第二,缺少广泛的社会资源,建议延展养老信托的社会支持面。养老信托是一种具有社会属性和公益性质的金融产品,需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和相关配套,推动养老信托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一方面,应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尽快推出行业规范、产品标准;另一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行业参与者形成战略联盟,共同打造养老金融生态圈。
  第三,信托准入门槛过高,建议坚持养老信托的普惠性定位,降低信托产品的准入门槛。根据现行的信托法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而且投资人数有限制,300万以内的信托计划,投资人不得超过50人。这就意味着只有高净值人群才能参与养老信托,而大多数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无法享受到养老信托的优势和服务。
  为此,建议调整信托法规,放宽对养老信托产品的投资金额和人数限制。还建议开发符合普惠金融需要的税优型、慈善型养老信托产品,为中低收入及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障和帮助。
  第四,养老信托的综合性服务相对缺失,建议通过综合性财富管理的方式,同时实现养老理财、养老服务及财富传承等多重目的。目前,在康养、投资、规划、传承、公益慈善等场景,信托服务仍有较大想象空间。例如,客户的资金如果通过信托投资于养老相关产业,未来可以优先获取优质养老服务保障。
  第五,信托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大量股权、房产等非现金资产无法进行信托财产登记;二是完善信托财产转移、收益分配等方法的合理税收制度,避免重复征税和税收流失等问题;三是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并完善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业务的监管体系。
  信托三分类新规下的养老“蓝海”
  《21世纪》: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明确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在你看来,哪些类别或者业务品种和养老更为契合?
  金李:第一大类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和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与养老息息相关。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中,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和遗嘱信托与养老更加契合。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和信托的双重优势,具备门槛低、突破受益人限制、灵活安排给付、债务隔离、可指定受益人等优点,同时也存在财产不独立和杠杆有局限的劣势。特殊需要信托是指,委托人以保障未成年人、心智障碍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人员、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需要人群为目的,而将自己合法所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行为。遗嘱信托则可以用“信托”的优势来实现“遗嘱”的功能。这些都与养老息息相关。
  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中,企业(职业)年金服务信托是养老金信托的重要部分。当前第二支柱覆盖面仍然偏低,如果可以借鉴海外经验中第二第三支柱融合等方式,可以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养老金替代率。
  第二大类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则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的自益信托业务,兼具“投资”和“信托”的功能,可以通过提供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混合类信托计划,助力居民养老储备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大类的公益慈善信托业务,能够引导耐心的长期资本开展慈善或其他公益活动,比如发展市场化的大养老产业,同时这些资金的委托人可以优先享用相关养老产品和服务。
  如何提振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
  《21世纪》: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全面实施,但“开户热、缴存冷”的现象仍然存在。你认为,应该如何提振公众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金李:当前个人养老金开户热、缴存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2023年底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超过4000万人,但实际缴存者仅约1000万,人均缴存额度仅2000元左右。
  第一个原因是封闭期过长,缺乏退出机制。银行通过各种优惠条件鼓励开户,但是缴存是强制封闭的,仅退休、完全丧失劳动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况才可以领取。建议增强制度弹性,允许群众急需时可随时取出,只需支付少量合理的管理费即可;或者允许群众在急需时以个人缴存为抵押,申请国家低息贷款。
  第二个原因是税收激励范围和力度有限。一方面,大量无需缴税的群众无法享受激励;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接近退休年龄及中等以上收入群体,现有额度对保障老年生活水平作用有限。
  为此,建议优化现有个人养老金试点。可以参照国际经验,鼓励有条件的群众在免税额度之上多缴存,对超出部分免除部分税费或提供其他优惠,既提供一定激励,又保持对收入差异的合理调节。对于大量不缴税群众可以直接提供补贴,比如基础补贴、儿童津贴等,或提供缴费比例的补贴,国外已有成功实践。
  第三个原因是部分群众缺乏财富管理能力,既不甘心只存银行收益低,又不放心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目前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风险、短周期领域,因此收益率偏低。
  为此,建议比照中投模式,成立国家养老大基金,下设与身份证挂钩的个人子账户。这样更利于统筹管理,也可聚沙成塔,从而享受更大的规模经济。
  投资方式方面,既允许群众自己管理个人账户,也允许交给有资质的管理机构,同时可以设置若干定投组合以供选择。
  产品收益方面,在选择长期存款时,可考虑参照银行大额存款,在利息上给予适当补贴以提高收益率。
  投资期限方面,养老群体有较长的投资期限,只要妥善管理,他们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对象方面,允许专业管理机构适量配置中低风险、投资周期较长、但预期回报更高的金融产品,尤其是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养老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在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大量社会资本的同时,也使经济增长的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此外,对于万一出现长期投资的亏损,建议参照美国养老福利担保公司,由政府提供的养老金保险进行托底。
  四大举措聚焦养老地产发展痛点
  《21世纪》:当下,在房地产企业不断寻求市场突破点的情况下,养老地产成为新的关注点之一。你对我国养老地产的发展方向有哪些建议?
  金李:养老地产以老年人为主要消费群体,目的是满足老年人日常饮食起居、身体照护、精神照护和社会活动需要,比如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护理院等。养老地产的参与者主要有地产商、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投资公司等。不同机构的市场战略不同,有重资产建造和改建模式、轻资产运营和提供服务模式、捆绑保险产品模式等。
  针对我国养老地产相关政策落实不完善、养老机构成本和运用成本高、养老机构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我有四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养老地产相关政策体系,比如融资支持、养老用地供应、营利性养老机构税费、津补贴、机构监管等问题。
  二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和养老大学建设。当前养老地产相关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投资大、周期长、盈利难。一方面,养老相关企业发展初期生存困难,可通过土地、税收政策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从而推进市场化;另一方面,降低养老产业的融资成本,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业专项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性金融工具。
  三是针对部分地区较严重的房产空置问题,政府可以适当帮助房企去库存。比如,贷款支持企业适当收购并设立养老机构并给予补贴,并动员部分大城市低收入且无子女老人迁入。因为迁入地区工资物价水平通常较低,所以同样的收入可以享受更有尊严更体面的老年生活,同时也能带动迁入地服务业就业。
  四是培育养老地产企业并适度容忍失败。近年来,各地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整治加大,可能对民间市场化力量造成了一定的挤出效应。养老产业是朝阳产业,需要加大培育力度并适度容忍失败。一方面对恶意骗钱跑路的机构严惩不贷并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需要适当援助困境中的企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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