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不捕市场不卖 餐馆不做群众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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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不捕市场不卖 餐馆不做群众不吃
2024-03-01 05:53:00
今天,是《长江保护法》施行的第三个年头。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启动;当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施行。如今三年过去,崇明区禁渔工作成效斐然,“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已形成,不少“水中精灵”已重现长江崇明段水域。

  从事渔业近40年的城桥镇老滧港渔业村村民吴文祥见证了长江崇明段的变化,他说:“刀鱼多起来了,江豚成了常客,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从“捕鱼者”到“护渔人”,吴文祥这些年完成了身份转变,这也是崇明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以往,骨软如绵、肉质丰腴、体表白亮的“江刀”,是开春后长江送给崇明人的第一份大礼。“20世纪70年代、80年代,一网下去,捞上来的‘江刀’密密麻麻。”老滧港渔业村村民石福林今年65岁,他告诉记者,由于过度捕捞,后来一网下去只能抓到几条“小刀”;“十年禁渔”之前的几年,“明前江刀”被炒到每斤7000多元的天价,已非常稀少。
  被崇明人称为“海江猪”的江豚,“十年禁渔”前数量也曾锐减。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初期,长江内约有3600头江豚,2012年锐减至1045头,2017年仅存千余头。“当时,长江里船多、网多、垃圾多,‘海江猪’怎么活得下去?”石福林说。
  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水域环境被严重破坏,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一度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实行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龚洪新告诉记者。
  2018年,在“十年禁渔”启动的3年前,崇明就已开始探索退捕、禁捕工作。此后数年,长江崇明段禁渔禁捕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自2021年“十年禁渔”启动以来,崇明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长江非法捕捞案件56起,公安部门办理长江非法捕捞案件10起,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案件33起,共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含废弃)315艘。
  龚洪新告诉记者,崇明辖区内长江干流水域和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崇明段,是涉及崇明区的“长江禁渔”范围,水域面积2400余平方公里。同时,崇明区内陆水域常年禁止无证捕捞,其中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为内陆禁渔期,严禁使用地笼、电力捕鱼工具等进行捕捞。
  为了更高效排摸违法线索,崇明区去年已依托生态养护社、河道保洁队、海塘养护企业等力量,组建了23支长江禁渔巡护队伍,共有107名巡护员,对沿江港口、港汊、滩涂等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线索。
  多措并举之下,不少“水中精灵”的数量正逐渐回升,江豚、刀鱼、河豚乃至“活化石”中华鲟,数量均有所增长。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监测团队介绍,近两年在监测中多次发现单条100克以上的大规格刀鲚,刀鲚小型化现象得到遏制,种群结构正逐渐改善。长江江豚的目击频率也逐年提升,东风西沙、青草沙水域已成长江江豚种群栖息地,常可监测到大小江豚在一起伴游。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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