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券商 上交所拟对2022年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进行分类评价 结果分为九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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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券商 上交所拟对2022年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进行分类评价 结果分为九个等级
2023-02-28 18:31:00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2月28日从业内独家获悉,为开展2022年度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监管部起草了《2022年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日前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评价内容包括重点证券风险管理、客户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警示类或限制交易类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等七部分,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原则上不给予最高或最低评级,但存在例外情形。
共计七项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显示,评价方案主要考察2022年度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情况,会员自营账户和资产管理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纳入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覆盖多个方面,评价满分为100分,另设加分项。上交所根据计分方法计算各项得分,并汇总得出综合得分。
  其中,“重点证券风险管理” 权重为20%,主要考察会员收到上交所《交易监管提示函》后,针对相关重点证券的管理效果;“客户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警示类自律监管措施情况” 权重为20%,主要考察客户发生异常交易行为被上交所采取书面警示措施的情形;“客户因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限制交易类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 权重为15%,主要考察客户发生异常交易行为被上交所采取限制交易类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重点监控账户交易行为管理情况” 权重为20%,主要考察重点监控账户再次发生异常交易行为,以及会员为重点监控账户持有人新开证券账户或者资金账户后,该账户的交易合规情况;“会员协同自律监管情况” 权重为20%,主要考察协同监管情况,具体包括自律监管函件传达情况、协查函回复情况、重点监控账户报告上报情况、可转债程序化交易报告情况、联络人沟通情况以及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等;“会员因其他事项被上交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权重为5%,主要考察会员存在其他未履行客户交易管理职责的情形,被上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除去上述六项扣分项外,此次评价还设置了额外加分项,主要针对会员主动上报客户主动管理情况、账户非实名制使用或关联账户情况、违法违规线索等,为提升交易监管效能发挥明确作用的情形。
评价结果拟定向告知
分为五星至一星共九个星级
  此次评价对象为2022年在上交所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该项业务开展时间不满半年的,不纳入此次评价。评价区间为2022年全年。
  评价结果方面,上交所根据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将评价结果分为五星至一星共九个星级。其中,“五星”和“四星半”合计约占15%,“四星”约占35%,“三星半”约占25%,“三星”约占15%,“二星半”约占5%-10%,“二星”“一星半”和“一星”合计约占0%-5%。
  需要注意的是,对评价内容的前三项进行计分时,上交所拟综合考察各会员单位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占比计算各项得分;对第四至六项进行计分时,采用绝对扣分值累计扣分,计算各项得分。会员自营账户和资产管理账户发生异常交易行为构成第一至四项所涉指标的,较客户账户予以三倍扣分。
  还需注意的是,原则上会员客户交易管理评价不给予五星或一星,但存在三种例外情形:主动上报违法违规行为,有助于形成有效线索并经查实;或在客户管理机制或技术方面存在重大创新,且具备可推广性的,可给予五星;现场检查发现客户管理工作存在重大失职,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或拒不配合交易所交易监管要求的,可给予一星。
  征求意见稿显示,评价结果将由上交所定向告知各个会员单位,该评价结果不作为采取监管措施的依据。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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